龙网讯-常州日报消息 历时一个多月、开省内先河的“文物行政执法月”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文物部门、文化市场和文化馆联手,分四个检查小组对156处文物点进行了调查摸底,共发 现违法、违规现象15起,其中立案查处3起,责令改正5起,警告7起。6日,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慧芬一行来常检查,对我市文物保护
此次文物行政执法检查的重点是不可移动文物。检查中主要发现四类问题:一是文保单位被出租或挪作商业用途且存在安全隐患。大庙弄里有座 两层楼结构、青砖黑瓦的宫殿式建筑,是一家名叫“川乐园”的饭店,这是一处文保单位,1933年被改建为“中山纪念堂”,1987年12月被列为市文物保 护单位。由于旧的《文物法》对文保单位的使用没有明确规定,该文保单位一直被出租作饭店经营。2002年,新法颁布施行后,明确文保单位不得用于商业用 途,文物部门曾多次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此次行政执法月中,这起文物违法事件作为重点案例被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进行相应处罚。二是国有 文保单位土地所有权被转让、出租。1964年公布的第一批市级文保单位黄仲则故居由于年久失修,经文物专家反复论证,于2004年8月开始修复,现为一座 硬山造木结构四合院。在修复过程中,本应属于国有的文物单位,其土地使用权却被转让给了负责动迁该地区居民和两当轩修复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外,去 年底,在没有通知文物部门的情况下,西瀛里文物保护区的土地使用权被划归另一家公司。西瀛里文物保护区集中了市级文保单位传胪第和5处文物控保单位志王 府、庄氏济美堂、民元里民宅、庄氏塾馆、邹浩祠。在西瀛里旧城改造中,包括上述文保和控保单位的3000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被统一划给了开发公司。 此次检查后,执法人员将依法将这两处土地的所有权收归国有。三是擅自修缮和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现象依然存在。8月12日,某拆房公司擅自将一控保单位拆除, 并当场将部分建筑构件出售。市区有关领导获悉后非常重视,立案查处了该起违法事件。执法人员连夜追缴和查封了所有建筑构件,并进行相应处罚。四是文保单位 内居民乱搭乱建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居民对房子私自进行拆除或者改造,有的甚至改变了建筑形态,破墙开店,或者加盖楼房,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市文管会会 同建设等有关部门一一进行处理,责令拆除了文保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并现场进行教育,居民们在接受处罚的同时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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