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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贯(2)
www.110.com 2010-07-19 13:42

  三、加强指导,精心组织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的落实。

  (一)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配套制度建设,把配套制度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督促抓好落实。配套制度建设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指定机构和专人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要遵循合法、便民、效率原则和"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增强配套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三)配套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明确期限,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在2006年1月15日前完成以上七个方面配套制度建设,并报本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完成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省政府要求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配套制度集中汇编。

  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各级各部门在具体制度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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