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资格的转移
www.110.com 2010-07-19 18:10
1、被告资格转移的条件。有被告资格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被撤销,在法律上该主体已被消来。
2、行政机关被撤销后,其职权继续由其他主体行使的。
3、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其行政职权随政府职能转变而不复存在,下放到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2、行政机关被撤销后,其职权继续由其他主体行使的。
3、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其行政职权随政府职能转变而不复存在,下放到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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