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5日透露,自2005年4月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落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0日,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45.8万余人次,出动车辆7万余台次;检查医疗机构、计生机构15.7万余户次,取缔无证行医3.4万余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9394户,清理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1220户,查处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机构1021户,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246户,查处计生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162户,查处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其它违法行为1.3万余户。
没收药品、器械7万余箱(件),没收违法所得1695万余元,罚款4428万余元,警告、责令改正2万余户,吊销医师执业证书223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87户,暂停机构执业2801户,暂停人员执业6097人。
向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移送案件878件;追究刑事责任33人;对69名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更多案件正在处理之中,将陆续通报。
此外,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各地均设立了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自专项行动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截至7月31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接到投诉举报线索572件,与专项行动内容有关的共531件,涉及30个省(区、市)。
其中反映无证行医问题245件,占举报总数的46%;反映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问题227件,占举报总数的43%;反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问题9件,占举报总数的2%;反映行政不作为、违法审批等问题的50件,占举报总数的9%。各地也接到了大量的投诉举报。所有投诉举报案件线索都得到或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为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工作,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6月24日至7月8日,分别对北京等1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正在对山东等10个省进行第二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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