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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江山出台实施方案
www.110.com 2010-09-06 10:54

  江山市近日出台《江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加强该市医疗废物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据悉,整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分二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由江山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疾控中心、贝林医院、康复医院、计生指导站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处置中心签订委托处置合同,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进入衢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第二阶段由该市各个体、村卫生室、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卫生所逐步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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