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调整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
www.110.com 2010-07-07 09:20
推荐阅读: 鉴定
广东省物价局对该省2000至2002年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中的部分进行抽样调查和测算,并参考省外同类价格情况,拟定了该省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并已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
新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1)省级每例4000元,地市级每例3000元。(2)取消县级鉴定收费标准。(3)按照国家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鉴定的一方负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是国家于1992年批准收取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定。今年4月国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鉴定由原来省、市、县3级鉴定调整为省、市2级鉴定,并将鉴定工作改由医学会负责。由于医学会是社团组织,组织专家鉴定的经费缺口难以通过财政补助来解决,所以需通过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进行补偿。
- 上一篇:医学会对哪些医疗争议不受理
- 下一篇: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理性
相关文章
- ·关于调整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的复函
- ·天津市发改委:医疗事故鉴定费执行新标准
- ·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
- ·浙江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有标准
- ·医疗事故鉴定的标准时间
- ·医疗事故鉴定费3200元
- ·新疆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出台
-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
- ·广东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费如何收取
- ·不服卫生局调查 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医院负次要责任
- ·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本地化”实施4年怨声不绝
- ·陕西两例植物人遭遇医疗事故鉴定困境
- ·医疗事故鉴定典型案例评点
-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异地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 ·心脏病人手术五天后猝死 医疗事故鉴定尚难定论
- ·医院未按标准执行所致伤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鉴定应由第三方进行
-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舞弊将被究责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医疗事故鉴定的途径
-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 医疗事故鉴定材料真伪鉴别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