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
www.110.com 2010-07-07 10:31
鉴定只是法院审查认定事实的证据,经过法庭质证、由法院审查确定是否作为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医疗事故鉴定既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就不应要求在案件立案前取得,不应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案依据。
- 上一篇: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
- 下一篇:医院:医疗官司究竟怎么打?
相关文章
- ·婴儿智力受损家属医院是否医疗事故发生纠纷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可以部分采信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出台 解决纠纷有了依据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适用
-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及其应对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不合理性
-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及其应对
-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案例分析
- ·非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 ·医疗纠纷中的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纠纷司法鉴定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理性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 ·如何理解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必须经过两次鉴定?
- ·当事人和医院是否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 ·如何理解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 ·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如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