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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与对策建议(3)
www.110.com 2010-07-28 10:54

  (四)大量“空心村”存在的问题

  各级政府应把村庄规划、改造“空心村”作为目前农村工作的大事来抓,制订计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政府应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把“空心村”治理与宅基地审批挂钩,对“空心村”严重的村居,不再审批新的耕地作为宅基地。在“空心村”改造、村庄搬迁中,对有旧房没拆完就建新房的,国土管理部门在审核新宅基地办理用地手续时,可收取一定数量的拆除旧房押金。待旧房自行拆除后,退还押金本息;否则,不予返还,可用作雇人拆房佣金和强制拆除费用。但旧村庄改造工作不可搞一刀切,应结合农村实际有计划分步实施,合理统筹资金,尽量减轻农民负担。

  (五)“宅田合一”体制弊端和村镇自留地问题

  所谓“宅田合一”是指村民在承包集体土地时,将宅基地占用的土地面积与其分得的责任田面积合在一起,即把每家每户的宅基地与责任田一起丈量,算作一共应分得的责任田面积,宅基地多的耕地就少,宅基地少的耕地则多。实行“宅田合一”有其历史渊源,实行土地承包责任田时,村民祖上遗留宅基地多少不同,为了平衡宅基地和承包责任田总面积而实行宅田合一制度。“宅田合一”的存在从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村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总面积,但其弊端却十分突出。“宅田合一”制度使得宅基地少而又需要多建房的村民不得不占用耕地,同时,宅基地多的户,又因为利用不充分,使得宅基地空闲,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空心村”的形成。今后应当研究解决“宅田合一”问题,实行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村庄规模。

  (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

  对于新村庄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对全县农村的村庄建设进行科学论证,统一规划,制定的规划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全县星罗棋布的自然村,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调整好中心村的住宅建设预留地,加大对旧镇旧村改造的力度。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思路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中心村建设,适度集中农村人口,减少自然村数量,健全配套设施,改善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村庄建设作为城镇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统筹考虑。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规划一经确定就不能随着领导的更换而随意更改(总体规划修编的除外),对违反规划的现象,镇(乡)城建、土管等职能机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在全县分批实施撤并自然村计划,引导人口向中心村和城镇集聚,达到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目的。被撤并的自然村土地,应制定复垦措施,根据复垦土地用途并给予享受复垦补助政策和折抵用地指标政策,从而引导和调动镇村两级治理县“空心村”的积极性。这样做不但弥补了旧镇旧村改造资金的不足,而且还可缓解全县建设用地指标严重短缺的困难。

  五、今后工作思路和方向

  农村宅基地管理要以合理利用土地、节约耕地为原则,结合农地整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从长远看要结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大力搞好村庄用地的整理。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过程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深入对国情、国策和国法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人口增加、耕地减少严重影响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土地国情和县青以及基本国策等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宣传,在广大干部队伍和各级领导中兴起学习《土地管理法》,依法管地、用地,自觉保护耕地之风,把一般号召变成全民自觉参与的社会活动,为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管地、用地意识,使“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国情观念深入人心,为长期保护好耕地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要强化管理措施,做到依法、集约、规范用地

  在土地管理上要解决重城镇轻农村的倾向。在管理措施上,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和技术的措施一齐上,尽快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本着“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将耕地开垦费投入使用到土地复垦开发、农田基本建设中去,以保持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调整执法思路,加强宅基地使用权过程的监督。加强对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把调查与执法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法规政策,把科学管地、文明用地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之上。

  (三)严格规划,强化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实行“红线”控制,建立耕地保护的绿色屏障,防止村庄建设的盲目外延扩张。切实搞好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地进行功能分区。结合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合理确定不同类型村居用地规模。对一般农村要圈定村界,严禁无度扩展;偏僻的小村、自然村要逐渐向中心村集中,以达到集约用地。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允许乡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村庄用地措施。同时还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一建筑设计,将土地规划和农村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在对预留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制定详规,以形成一套科学规划引导农村建设的良好机制。

  严格执法,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一是要加强土地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的土地执法队伍;二是执法必严,在农村要把乱占土地尤其是破坏耕地,违法建房和非法交易的行为列为执法重点。必要时,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威慑违法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的治理力度,严禁“以罚代法、以罚代批”行为的发生;建立巡回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将违法占地建房抑制在苗头倾向状态。同时还要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执法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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