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债权债务 > 企业债务 > 公司债务 >
企业逃废债务表现形式及对策(2)
www.110.com 2010-07-23 14:57

  二、企业逃废债务的几个特点

  在我们调查两年来涉及企业欠债案件中,我们还发现企业逃废债务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从逃废债务企业的性质来看。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逃废债务情况较严重。在抽查的涉嫌逃废债务的256件经济案件中,集体企业有124件,占48.44%;私营企业有79件,占30.86%;且两者共占到逃废债务企业总数的79.3%.

  2、三资企业逃废债务情况应引起关注。在抽查的涉嫌逃废债务的256件经济案件中,三资企业涉嫌逃废债务的有42件,占到16.41%.

  3、从逃废债务的方式来看,最多的、最常见的是被告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4、从法院的裁判结果来看,涉嫌逃废债务方100%败诉。

  三、企业逃废债务的原因分析

  1、从宏观分析

  一是我国目前信用体系极不发达。市场交易中低劣的信用状况和脆弱的信用关系已经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亟需加以改变。除了金融信用体系相对完善以外,企业信用大打折扣,整个商界人人自危,生怕被骗、被诈。如此,造成一些企业只顾自己眼前利益,不顾他人利益,能逃债,能“借鸡生蛋”就是英雄。这样的不讲信用的商业风气必然会使有的企业想方设法逃废债务,或损公肥私,或侵占他人利益,获取不法财产。

  二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漏洞不少。如国有企业破产中许多问题也是依靠大量的政策来操作,法律规定极不完善,各地的做法多种多样,不可避免存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

  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为企业的违法行为开绿灯。工商部门对企业注册申请审查不严,验资机构做虚假验资,职能部门对企业的年审流于看报表,把关不严。

  四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在有些地方官员思想中,有一种十分错误的观念,认为别人欠自己的钱一定要还,自己欠别人的钱尽量不还。本地企业逃废外地企业或金融机构的债务,不是反对,而是支持,与中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的精神相悖。

  2、从微观分析

  一是集体企业存在的大量的挂靠、承包、租赁等内部法律关系。这样的计划经济的畸形产物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必然会出现问题,因其对外所表现的企业性质与实际性质不同,使交易相对人往往处于被蒙弊的不利地位,企业一旦亏损,貌似强大的外表原来只是一张挂靠的“虎皮”。

  二是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政府出于多方面的原因,将国有资产进行重组,剥离优质资产成立新的企业,不良资产用来清偿债务。

  三是三资企业中的外商投资者往往把利润悄悄转移到境外,等到事发之时,企业已是一文不值,实际早就存在逃废债务的故意。

  四是债权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格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办事,经常在酒桌上拍胸口决策、订立合同,对对方企业考察不多,警惕性不高。交易完成后,对方拖欠债款,也是追债不力,疏于监管,或迟迟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酿成债款无法收回,放纵了逃废债务行为。

  五是债权方的法人代表或交易经办人为谋私利或收了债务人某些利益,草草签订合同,或恶意串通债务人侵吞国家或集体的财产。其后果是必然导致企业间债务发生,但由于以上的因素,债权方故意迟迟不敢采取法律途经来解决债务纠纷。债权人即使是追债,也是做表面文章,找个合法或貌似合法的原因为企业有人员解脱责任,因为损的是“公”,肥的是“私”。通过这种手法,许多债务成了死帐。这类情况在国有企业中屡见不鲜,也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原因之一。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