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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招标工作启动(2)
www.110.com 2010-07-02 17:22

  (五)切实加强对项目评标现场的监督

  招标投标项目的开标和评标现场不得设在招标或投标单位。开标时,要向投标人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标书拆封前,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和投标人代表要认真检查标书密封情况。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招标单位必须派评标专家的,招标单位不得派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要认真查验进入评标室人员的身份,除确定的评标专家及1-2名卫生部门的监督人员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评标前要宣布评标纪律。任何人不得向评标专家发表个人观点,不得有引导性发言。评标专家要认真查阅招标投标文件,独立完成评标,不得展开讨论,不得相互抄袭,不得擅自离开评标现场接触他人。严禁工作人员以夹带纸条、折页标书、做记号或其它暗示方式非法干涉评标工作。评标现场有违规行为的,监督人员必须现场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切实加强对废标、弃标的监督

  经招标投标项目专家评审并签字确认的评标结果,原则上不得废止。公示期内有质疑或投诉考虑废标的,且需要征求原评标专家意见的,要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召集原评标专家和监督人员集体研究讨论,由评标专家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废标。

  要严防投标人利用弃标等手段牟取不当利益。凡中标单位弃标后,递补上来的中标单位的中标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弃标单位的价格,明显高于弃标单位原中标价格时,招标单位要主动将情况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对无正当理由弃标者要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谋取不当利益者要移送工商、检察部门处理。

  (七)切实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

  要加强对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合同内容要与招标文件条款相符,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内容和标准。凡项目有重大变更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并有详细的报告备查。

  要切实加强对中标项目有关配套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凡组织考察拟采购的设备材料等物资,要有专门考察分析报告,并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采购何种物资。招标单位要严防投标人以次充好,同时不得强迫中标人使用特定的设备材料。

  要定期组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中标项目进行抽查核对,切实加强对中标项目或产品质量的监督,深挖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而造成中标项目严重超出概算或重大损失以及质量性能差、社会反响强烈的,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对招标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

  四、严肃纪律,加大对招标投标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的力度

  卫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要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一)严明招标投标工作纪律

  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参与和具体分管招投标工作。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操纵招标投标项目,谋取不当利益;严禁招标人向投标人转嫁招标项目考察期间的费用开支;严禁截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提出的各种建议、意见、质疑、投诉、举报。

  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人员要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保守秘密。严禁监督检查人员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严禁监督检查人员与评标专家进行讨论交流;严禁监督检查人员透露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严禁监督检查人员离开监督现场、玩忽职守。监督检查人员对监督检查的情况要形成专门的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人员违反规定要从重从严查处。

  (二)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活动中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平台,开辟投诉、举报和处置专栏,形成有效的举报投诉网络。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处理,对严重违规行为,必须及时立案查处。

  招标投标项目在开标前有投诉或举报的,招标单位要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派人进行监督。凡项目决算金额达到应该采取公开招标而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必须进行调查分析和出具监督审核意见。各单位要建立招标投标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档案,完善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种数据信息,方便监督查询。

  (三)严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要加大对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标投标项目,索贿受贿的行为;重点查处招标投标领域围标串标的行为;重点查处应该公开招标而采取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重点查处中标后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或改变项目内容的行为。凡发现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或贪污受贿案件线索,必须向当地纪检和检察机关报告或组成联合办案组严厉查办,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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