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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南工业新城征地补偿标准出台
www.110.com 2010-07-05 15:12

  昨天,记者从哈南工业新城建设领导小组获悉,哈南工业新城的征地补偿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据悉,哈南工业新城是市委“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实现国家产业振兴的基地,是哈尔滨空间拓展的承载地,新城覆盖平房、南岗、香坊、阿城、双城、五常等六个区县。

  据了解,哈南工业新城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有,青苗补偿、鱼池补偿、林地和林木补偿、农田水利设施补偿、迁坟补偿等补偿,这些补偿标准均有明确规定。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8〕101号第七条:按征地综合区片地价确定的征地补偿费,在支付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后,7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补助,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

  征地补偿费不能满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统筹安排。

  为了鼓励征地农户支持国家征地工作,凡是在农用地上没有抢栽、抢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奖励每平方米5元;凡按期签订补偿协议的农户,每户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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