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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单位工作秩序 20人被治安拘留
www.110.com 2010-07-20 16:13

记者从济南警方获悉,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近日在处理一起突发性群体事件中,对扰乱单位秩序的20名违法嫌疑人全部处以治安拘留处罚。这是《处罚法》实施后济南警方一次性治安拘留人数最多的一次。
  7月12日上午11时许,泺口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公司报警称:20名青年男子手持铁锨,来公司对职工进行威胁,要求当日内全部搬出,他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民警得知情况后,迅速赶到现场,为了不让事态继续扩大,警方果断采取措施,将这20名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查,蔡某(北京人)曾多次找到济南的这家公司协商,要求得到该公司厂区土地的所有权,该公司不同意。蔡某于是找到济南市历城区的任某和李某,让他们雇人到这家公司,企图通过威胁的手段达到占有该公司厂区的目的。任某和李某以每人35元作为报酬,雇佣了周某等17人,来到该公司闹事。
  蔡某等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此,天桥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蔡某等20人分别处以5—10天的治安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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