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该机构有何
www.110.com 2010-09-15 17:10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建议,组织有关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生产者代表成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机构(以下简称"申报机构")。
申报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办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申报手续;
(2)负责受理生产者提出的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3)负责对生产者提出的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进行初审;
(4)负责管理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
申报机构对生产者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申报机构报送保护办审核。
保护办对申报机构报送的生产者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登记,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社会公布。
相关文章
-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研究
- ·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
- ·法国原产地名称保护法
-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保护?
- ·办理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对权利人有什么具体要
- ·什么人有资格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 ·在什么情形下,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权利人
- ·什么情况下应当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具有什么好处?
- ·什么人应当了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 ·办理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对权利人有什么具体要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应当具备什么内容
-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是什么时间颁布
- ·什么是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两种模式?
- ·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突破1000个
- ·我国已对1008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
- ·湖北“郧阳木瓜”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广西灵山县确定“灵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上海奉贤区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内蒙古河套6个农畜产品申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