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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杭
www.110.com 2010-09-15 17:19

发文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杭政办函[2003]180号

发布日期:2003-7-10

执行日期:2003-7-10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科技局《关于加强杭州市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十日

关于加强杭州市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科技局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充分发挥专利工作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专利法》及国家、省关于促进技术创新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和开拓专利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领域,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推进技术创新和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一号工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我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促进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专利保护为核心,以专利管理为基础,以体系建设为保障,以专利宣传为先导,以促进技术创新、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为重点,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加快发展,全面推进专利管理体系、激励创新机制和专利保护法规建设。

  二、发展目标

  (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明显增长。全市年均专利申请量增长率达到20%以上,年均专利授权量增长率达到15%以上。

  (二)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步伐。积极引导、扶持一批依靠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发展的企业,使企业授权专利实施率达到35%,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等)的达到40%以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能力。继续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试点工作和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每年确定专利试点单位30个,并逐步在全市推广试点经验;列为省级示范企业15个,培育国家级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1-2个。

  (三)建立并完善专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紧紧围绕促进技术创新、保护专利知识产权这一主旨,制订指导全市专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制订地方专利管理法规,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专利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专利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地调处专利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立案的专利案件,确保年结案率达到85%以上,平均结案周期在3个月以内。

  三、工作重点

  (一)引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把专利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

  1、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追求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及企业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

  2、企事业单位在研究开发立项时,应对专利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对创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对研究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应及时进行专利保护,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在市场营销中,既要重视对自身专利权的保护,又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3、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企业要加快建立专利产权管理制度,对专利的申请和专利权的维护、运用进行全面管理。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合理的专利收益分配与奖励制度,落实有关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把专利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等方面的条件之一。

  4、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企业专利工作,支持和帮助企业实施专利战略,制定具体的专利工作措施,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专利示范企业和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1、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利宣传教育,普及专利法和专利知识。

  2、将《专利法》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全市普法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及教育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专利宣传与培训,把专利法规和知识列为党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各级新闻单位应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宣传报道专利制度和技术创新方面的典型。

  4、积极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科技创新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乐于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科技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引导、保障和激励作用,促进科技计划项目在高起点上创新,实现技术跨越发展。

  1、在科技计划的申请、立项、执行、验收以及监督管理中全面落实专利战略。各类科技计划的制订应根据各自特点确定知识产权目标,把专利、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著作、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运用,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考核作为独立指标列入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合理确定知识产权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数。

  (四)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调研,制定完善专利工作政策法规。

  1、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杭州市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

  2、制定专利管理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地方专利立法的前期调研活动,尽快出台《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全市科技、经贸等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规定;抓紧实施市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杭州市企业专利工作规范研究》,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指导。

  3、开展专利课题研究。重点研究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区域经济发展、区域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专利课题,为我市支柱产业发展及关键技术项目的开发提供决策参考。同时,引导大中型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开展有利于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专利课题研究。

  (五)完善专利工作体系,加强专利机构建设。

  1、完善专利工作体系,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专利法规、政策的要求,加强我市专利机构建设,理顺关系,强化职能,充实力量,以适应加入WT0后全市专利知识产权工作的需要。各区、县(市)科技局要有挂牌的专利管理机构和管理专利工作的专职人员,确保各区、县(市)专利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2、鼓励和引导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代理、评估、咨询等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市专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地发展。

  3、引导和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的主体。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他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专利工作的部门和兼职人员。

  (六)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的作用。

  1、建立专利信息运用机制。凡申请列入国家、省、市各类计划的科研和新产品开发项目,需向有关部门提供专利文献检索报告;凡申请成果鉴定的项目,应提供专利文献查新报告;凡可申请专利的技术,应先行申请专利。

  2、进一步完善杭州知识产权网,推动专利信息的利用,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3、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他相关专利网站的信息资源,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及检索功能,为经济、科技、产业部门制定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创新提供咨询服务。

  (七)进一步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塑造诚信杭州的城市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1、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机构和有关制度,及时调处专利纠纷案件,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进一步规范专利纠纷处理和假冒专利查处的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规范、准确、廉洁、公正。

  3、依法查处各种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重点抓好生产制造、商品流通、技术贸易等领域的专利保护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4、加强专利执法的综合协调。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对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

  5、具备条件的区、县(市)要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探索区、县(市)专利保护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四、保障措施

  (一)为加强对专利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成立杭州市专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统筹全市专利试点工作。

  (二)把专利工作与全市技术创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列入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区、县(市)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试点工作的任务指标纳入各有关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

  (三)为保证专利工作任务的完成,在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费支持的同时,市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

  (四)将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面有关信贷、贴息的优惠政策,优先提供给具有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项目;要形成专利权质抵押贷款、风险投资等多渠道、多方式的技术融资机制。

  (五)加强对专利和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有关部门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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