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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公布发明专利申请?
www.110.com 2010-09-15 17:25


正文: 为什么要公布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法规定:“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公布专利申请是专利的公开性决定的。实行专利制度,一方面要保护发明,另一方面要公开发明内容,两者缺一不可。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采用了早期公开制即,即自申请提出后,至实质审查前将其技术内容公布于众。这种做法的好处是:使发明内容尽早和公众见面;经初步审查,筛选掉一些明显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以保证公布的质量;不致因实质审查时间较长,而妨碍新技信息的交流和传播,所以,早期公开制有积极作用。

  专利法要求十八个月公布专利申请是自申请日起算的,要求优先权的,则自优先权日起算。

  公布的内容包括发明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还包括一些著录项目,例如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发明人的姓名、申请日期、申请号和国际专利分类号等。

  专利专利法又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说,随着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申请人在一定程度上就获得了临时性保护。但是,最后确定对一项发明的专利保护是否成立则要等到实质审查程序进行完毕。

  专利局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一种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国内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订购、查阅或者复制。要注意的是,所公布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等是末经专利局审查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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