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当事人可当面问执行进展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崇文法院设立执行接待日 每月两个上午接访———
本报讯 当事人可与案件承办人面谈,案件承办人要当面通报执行的进展情况。近日,崇文法院规定执行接待日,首次进行了集中接访。
近日,崇文法院印发了“执行接待告知书”。“执行接待告知书”规定,每月第一个和第三个周五的上午为崇文法院执行接待日。
在接待日当天,崇文法院执行庭全体执行人员集中接待来访的当事人,并依法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执行环节,面对面向当事人通报案件的执行进展,接受群众质询。
同时,当事人要求与案件承办人面谈的,需要提前预约。在社会公开执行人员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后,执行庭内勤将当事人的来电来函进行专门登记,并安排执行人员接待当事人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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