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法院快速执结一上海委托执行案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近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收到委托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的一封回函,随函寄来申请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费收据,标志着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
2009年9月17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谢某偿付原告(申请执行人)医疗费2500元。被告谢某,余江县人,因患糖尿病曾在原告处治疗,出院时尚欠原告2500元医疗费,未办理出院结账手续就匆匆“跑路”,事后便杳如黄鹤,音讯全无。该案2009年10月15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在余江县,需要执行的财产也在余江县境内,为方便案件执行、节省司法成本,松江区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托该院执行局执行。
2009年12月16日,该院受理此案。执行一庭法官在接到此案后,第一时间就赶赴谢某的户籍所在地了解其财产情况,并送达执行通知书。数次耐心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告知其家属谢某的行为有过错,应及时主动偿付医疗费。2010年3月,在法官的再三说服教育下,谢某终于现身,并偿清了所欠的全部医疗费。
近年来,该院十分重视对异地委托执行案件的管理和执行,要求执行人员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案件的顺利执结。上月,该院按最高院通知要求,对2009年年底前未结的委托、受托积案进行清理,并登记建立台账,为下一步全国法院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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