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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和劳动仲裁时效问题(2)
www.110.com 2010-07-21 14:47

此外,后法优于新法的规则在此不适用,因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不是同一层次的法律。

    就本案而言,赵某在双方协商辞职后,双方劳动补偿金的问题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应当是市邮政局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之日,自该日起60日内,赵某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但提起之日必须在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6个月内,且不得超过自争议发生之日起的60日内。

    笔者均同意第二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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