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动态 >
众权利人谈卡拉OK收费 刘欢20年只收到90元版税(2)
www.110.com 2010-07-08 17:11

鸟人公司总裁周亚平:媒体不应该“一边倒”

鸟人公司所属的《两只蝴蝶》、《我是你的玫瑰花》在拍摄MV时公司投入近百万元。自去年至今,在全国的KTV几乎百分之百都在使用我们的这两首歌曲,但是我们没有收到一分钱。现在部分文化娱乐业协会公开发表声明不接受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而且以种种理由拒绝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作为权利人我对此表示气愤。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居然提出坚持以“每间包房每天1元”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这种付费方法简直把为“乞丐”!大家知道,现在1元钱连瓶矿泉水都买不了,知识产权在中国被某些人看得那么不值钱,太可悲了。作为权利人,我们认为媒体不应该“一边倒”,只报道版权使用者的声音,而不问问我们著作权人的利益。哪有没有经过主人同意就白白使用别人的东西,还反倒指责起主人的道理。看来这些人应补的课,否则会产生误导作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