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动态 >
新浪博文被《知音》登成广告 网友索赔10万
www.110.com 2010-09-15 15:12


    本报讯 因不满自己博客中的情感博文被盗用、篡改后用于广告宣传,昨日,网友“夏季紫罗兰”一纸诉状,将刊登广告的知音杂志社和广告商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月17日,本报在A17版以《我的情感博文咋成了瘦身广告?》为题,报道了网友“夏季紫罗兰”遇到的一件“怪事”——1月初,她根据网友的倾诉,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情感博文。3月,她意外发现自己的这篇作品被盗用、篡改后公然刊发在《知音》(2010年4月上半月版)杂志上。让她更不能理解的是,原本宣泄情感的博文,被“改头换面”后竟成了宣传减肥药的瘦身广告!

  “我打电话询问情况,知音杂志社说是广告商提供的广告软文。广告商广东绿瘦公司承认,软文的内容是他们从网上搜罗到的。”网友“夏季紫罗兰”说,在有关此事的报道刊出后,当事广告商和她联系,表示愿意向她支付3000元稿费,双方以后“继续合作”,但被她拒绝。

  采访中,网友“夏季紫罗兰”一再强调说,她在博客中明确注有“网络转帖请注明作者及出处,纸媒刊载请与本人联系”字样。这种不经过博主同意就通篇使用博文并篡改后用于广告宣传的做法,不仅“不尊重博主的辛勤劳动,还是彻头彻尾的剽窃、侵权”。

  经多方咨询,昨日,网友“夏季紫罗兰”正式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湖北知音杂志社和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要求对方“停止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在《知音》杂志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连带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为“夏季紫罗兰”代理诉讼的魏律师说,这种网络著作权引发的诉讼案件,目前还不多见。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