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姑子》播出后,我通过山东影视剧制作中心要求制片方给个说法,但一年多来,他们却一直置之不理,甚至连光盘都不寄一份过来。他们的这种态度,太令人生气了,我只能求助于法律的保护。”
孙玉明愤怒而苦恼。
被告:我们没有用他的剧本
庭审中,被告方之一上海电影集团没有到庭,代表上海飞迈公司出庭的方女士显然对这个案件不太知情,庭审中法官的大部分问话,她的回答是三个字:不知道。
比如,原告质问:“你说你们的剧本是根据聊斋原著改编的,请问,聊斋中是否有陶醉、钟云山、钟素秋这几个人?”被告代表回答:“这只有编剧知道,我无法回答。”
原告:“第一集剧本的第一页,多处场景甚至对话,与我的剧本如出一辙,那是怎么回事?”被告:“不知道。”
“我们没有用他的剧本,我们用来拍摄的三十集剧本是由陶得山(音)根据聊斋原著改编的。我们只是买了山东方面的产权,也就是说只是买了那个报批文件。我们已经付清了所有的钱,我们没有做错,我们不同意和解。”与孙玉明的愤怒相反,被告方似乎很无辜。
“我们没有和孙签合同,编剧也没有参考过他的剧本,我们只是掏钱买了他们的报批权。我们该付的钱都付清了,内容都请人改过了,没有必要给他署名权。” 休庭间隙,方女士电话请教上海公司法务部同事,记者录下了以上对话。
“是不是你们在孙玉明的剧本基础上进行了改编?”记者追问。
“没有,我们根本就没看到过孙的剧本。”方女士回答。
庭后追踪:剧本遭妄改谬误百出
由于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主审法官不愿对案件做任何评价。
记者特意找原告请教了剧中的谬误之处。孙玉明说,错误分很多类,一种是没有理解并把握原著导致的错误。如,花姑子一家本是香獐精,所以姓立早 章。但在电视剧中,花姑子却自称姓“花”,因而安幼舆称她为“花姑娘”(第4集)。此后每一集中,只要有人称呼花姑子,便称她为“花姑娘”,令人不禁想起 影视剧中的“皇军”。其他将花姑子一家误作姓“花”的字眼儿还有许多,如小葵管花姑子叫“花姐姐”(第6集);花姑子大门口挂的牌匾刻着“花宅”(第8 集);安婆婆和安幼舆对话时说“多亏了花家”、“向花家致谢”(第22集);陶醉称章叟为“花大哥”,不仅姓氏错误,而且辈份也错(24集);最令人不能 容忍的,是安幼舆和马子才刚刚还向樵夫打听姓立早章的,樵夫却又说“打听打听有没有姓花的”(第9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