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诉人王某某与被上诉人龚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湖北省仙桃市人,无业,住(略)。公民身份号码:x

委托代理人涂光清,潜江市园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龚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潜江市人,潜江市园林第三初级中学教师,住(略)。公民身份号码:x

委托代理人谢从标,潜江市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王某某因与被上诉人龚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2010)潜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2010)潜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陈忠军

审判员别瑶成

审判员颜鹏

二O一O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丁盼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