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中联欧亚(北京)国际信息中心诉北京大陆某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2006)一中民初字第13093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6)一中民初字第13093号

原告中联欧亚(北京)国际信息中心,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靛厂X号B座X室。

投资人杨少华,主任。

被告北京大陆某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X号X室。

法定代表人陆某某,董事长。

原告中联欧亚(北京)国际信息中心诉被告北京大陆某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9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2006年10月9日,原告中联欧亚(北京)国际信息中心以被告已履行合同为由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对被告北京大陆某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中联欧亚(北京)国际信息中心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联欧亚(北京)国际信息中心撤回对被告北京大陆某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中联欧亚(北京)国际信息中心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苏杭

代理审判员赵静

人民陪审员于立彪

二○○六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陈勇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