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黎明液压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黎明液压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市鹿城工业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叶某某。

委托代理人尹某某,男,汉族,53岁。

申请人黎明液压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0年7月31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限已届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号为x,票面金额x元,出票日期为2009年7月16日,到期日为2009年12月16日,出票人为××公司,收款人为黎明液压有限公司,付款行是郑州市××银行二七支行,持票人为申请人)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黎明液压有限公司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楚建萍

审判员岳亮

人民陪审员李新

二0一0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王培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