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祁某棠、祁某甲、祁某乙、祁某丙与祁某丁、祁某戊、苏某某,迪臣置业发展(开封)有限公司继承纠纷一案的二审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祁某诉人(一审原告)祁某棠,女,57岁。

法定代理人扈某某,男,1986年生,系祁某棠之子。

委托代理人蒲乐,开封市龙亭区X法律服务所主任。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上诉人(一审被告)祁某甲,男,61岁。

上诉人(一审被告)祁某乙,男,55岁。

上诉人(一审被告)祁某丙,男,53岁。

祁某甲、祁某乙、祁某丙共同委托代理人马素英、曹艳,河南大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祁某丁,女,66岁。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祁某戊,男,64岁。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苏某某,男,(系一审原告祁某爱的继承人)。

第三人迪臣置业发展(开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洪建,该公司法律顾问。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上诉人祁某棠、祁某甲、祁某乙、祁某丙因与被上诉人祁某丁、祁某戊、苏某某,第三人迪臣置业发展(开封)有限公司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09)龙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09)龙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薛国胜

审判员任晓飞

代理审判员厉学献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葛瑞萍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