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醴陵市某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某总厂电器厂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醴陵市人民法院

原告醴陵市某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醴陵市X村。

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苏某某,湖南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北京某某总厂电器厂,住所地:北京市X村。

本院于2011年3月15日受理了原告醴陵市某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某总厂电器厂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醴陵市某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醴陵市某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已自行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双方讼争的纠纷已经解决,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醴陵市某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x元,减半收取122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x元,由原告醴陵市某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陈水平

审判员周小毛

人民陪审员王成伟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代理书记员谭婷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