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廖某甲与广东富海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

时间:2004-09-01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516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X号

上诉人:廖某甲,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系广州市运输交易市场(同德)三湘货运部业主,住(略)。

委托代理人:廖某乙,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被上诉人:广东富海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X路X号东方宾馆X室。

法定代表人:李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许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上诉人廖某甲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04)云法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上诉人廖某甲于2004年9月3日向被上诉人广东富海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1200元。

二、一审案件受理费95元由被上诉人广东富海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5元由上诉人廖某甲承担。

经审查,该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符锐兰

代理审判员谢欣欣

代理审判员张一扬

二OO四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张明艳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