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被告人肖某诈骗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祁东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略)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肖某,曾用名肖X,女,X年X月X日出生于(略)。2010年11月2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传唤到案,11月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0日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日经祁东县公安局决定被取保候审,2012年5月30日经本院决定被逮捕。同年6月13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现在家。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湘衡祁检刑诉[2012]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于2012年5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6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某柏、助理检察员邹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肖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情某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肖某的刑事责任。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肖某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公诉机关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建议本院对被告人肖某在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肖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请求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8月期间,被告人肖某在其所开的步云桥镇“老百姓大药房(系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农村合作医疗电脑系统里虚构办理了新农村X村民在其药店购药消费的信息,将村X村合作医疗卡上的资金转移到其药房所开的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帐户,并伪造《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家庭门诊费用补偿登记表》,准备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帐,兑取其药房所开的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帐户里的相关现金。2010年8月份,由于很多村X镇政府、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举报,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当即冻结了被告人肖某所开的步云桥镇X村合作医疗结算帐户,并要求被告人肖某说明情某,被告人肖某即停止了其犯罪行为。在两个月的时间里,被告人肖某共骗取291户村X村合作医疗卡里的资金计33248元。2010年11月1日,祁东县X镇政府工作人员向祁东县公安局步云桥派出所报案,称步云桥镇X镇政府反映其新农村合作医疗卡上的资金无故少了或者没有了,该所遂立案侦查。案发后,被告人肖某通过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为其开通的“冲红通道”将32229元“冲帐”到相关村X村合作医疗卡上,至今仍有1019元未“冲帐”返回。

2010年11月2日,被告人肖某被传唤到案。

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被告人肖某的供述,供述她从2010年6月1日起利用农合医疗刷卡系统的漏洞,通过我药房的帐号进入农合医疗管理系统,输入别人的帐号(帐号是我按照一定规律猜出来的),扣取别人帐号里的钱,有时一天扣四、五个帐号,有时一天扣八、九个帐号,一直到8月下旬,我大约输了300多户人家的帐号,从他们的帐号中盗取了3万多元。8月下旬,县农合办打电话给她,说别人反映没有在她药店消费而她药店却扣取了他卡里的钱,要她将此事搞清楚,她就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被发现了,她所盗刷的钱肯定也得不到了,她便通过县农合办的“冲红”账户把钱重新退回到老百姓的帐户上,9月份她用她家的电脑在农合办的网上大约冲了100多户,10月份我冲了近200户,一共有3万元左右。

2、证人汤某证言,证明2010年8月份的一天,他接步云桥镇政府合作医疗专干徐路平的电话反映说:“有老百姓没有在步云桥镇的百姓药店用合作医疗卡,却出现了消费记录。”,他马上安排信息员邓某乙进行核查,并暂停了步云桥镇百姓药房的医疗合作帐户刷卡权,并要求邓某乙查清此事,对无消费却有消费记录的百姓,一律退补。

3、证人邓某乙证言,证明农合定点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在农合的网站上设立和报帐程序。我们核查后确认步云桥镇老百姓大药房违规刷卡后,责令该药店将违规的金额进行冲帐(从电脑上将钱划还给持卡用户)。

4、证人谭某证言,证明步云桥镇老百姓大药房开通刷卡售药业务后,一直是她媳妇肖某在操作,药房的农村合作医疗账上突然多了几万块钱的消费记录,而实际上根本就没有那么多人在她们药店消费,这几万块钱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多出来的。

5、证人曹勋峰、陈某、欧阳金田、曾顺宝、匡雪花、曹有粮、曹春、曹选民、邓某乙存、曹勋安、谭某妹证言,证明他们及家人根本没有用过农合医疗卡或很少用,但农合医疗卡上的钱确没有了。

6、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家庭门诊费用补偿登记表,证明2010年3月1日至10月1日祁东县步云桥老百姓大药房的农村合作医疗家庭门诊费用补偿登记表共二十二页。

7、门诊补偿信息查询,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打印的被告人肖某在步云桥镇所开的老百姓大药房的刷卡记录共四十页。

8、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出具一份账单,证明被告人肖某所开的老百姓大药房在2010年3月至8月期间共计付款7465元。此后账户((略))冻结。

9、ik云桥镇291户居民出具证明,证明他们未在祁东县X镇老百姓大药房刷卡消费。但自己的农合医疗卡上的钱却被盗刷。经核实,291户村民农合医疗卡共计被盗刷33248元钱。被告人肖某已经通过冲账方式返还277户村民32229元;未冲账数额达1019元,计14户。

10、报警案件登记表,证明祁东县X镇政府因有许多村X村合作医疗卡上的钱没有消费却无缘无故的少了或是没有了而向ik云桥派出所报案。

11、湖南省卫生厅文件,证明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自2007年4月12日施行。

12、抓获经过,证明2010年11月2日被告人肖某被传唤到案。

13、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肖某的身份、住址等情某。

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人肖某均没有异议,证据的形式、来源合法,相互能够印证,形成了证据锁链,具有证明力,可以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将他人新农村合作医疗卡上的钱转移至其在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结算帐户,并编造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家庭门诊费用补偿登记表,准备到祁东县X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报,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虽然由于被告人肖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但被告人肖某诈骗的是多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社会影响恶劣,属情某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肖某在法庭上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肖某的量刑建议,于法有据,本院予以采纳;核被告人肖某的犯罪事实、情某、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本院决定对被告人肖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私财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八份。

审判长李某庚

人民陪审员何鑫

人民陪审员罗红军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邹金燕

附本判决书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某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某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某,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某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肖某 被告人 诈骗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