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南海支行与佛山市利达玩具有限公司、佛山市纬星塑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时间:2004-07-26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4)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22号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佛中法民二初字第X号

原告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南海支行,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中X号。

负责人卜某某,行长。

委托代理人利军,广东连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利达玩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X路佛平加油站后面。

法定代表人谢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罗某某,佛山市汾江工业公司职员。

被告佛山市纬星塑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X路。

法定代表人叶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廖某某,佛山市汾江工业公司职员。

原告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南海支行(以下简称南海交行)诉被告佛山市利达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佛山市纬星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星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南海交行于2004年5月2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6月3日立案。6月5日,本院根据原告南海交行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04)佛中法立保字第166-X号民事裁定,并已执行。7月19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南海交行委托代理人利军、被告利达公司委托代理人罗某某、被告纬星公司委托代理人廖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南海交行诉称:2003年7月14日,利达公司与南海交行签订了编号为南交银2003年贷字X号《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约定利达公司向南海交行借款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月利率4.8675‰,期限一年,自2003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14日。同日,纬星公司与南海交行签订了编号为南交银2003年保字X号《交通银行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纬星公司对利达公司在南海交行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同日,南海交行依约发放了贷款。

2003年7月25日,利达公司与南海交行签订了编号为南交银2003年贷字X号《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约定利达公司向南海交行借款18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月利率4.8675‰,期限一年,自2003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同日,纬星公司与南海交行签订了编号为南交银2003年保字X号《交通银行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纬星公司对利达公司在南海交行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同日,南海交行依约发放了贷款。

2003年8月26日,利达公司与南海交行签订了编号为南海交银2003年贷字X号《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约定利达公司向南海交行借款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月利率4.8675‰,期限一年,自2003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6日。同日,纬星公司与南海交行签订了编号为南海交银2003年保字X号《交通银行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纬星公司对利达公司在南海交行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同日,南海交行依约发放了贷款。

上述三笔贷款本金合计580万元。由于利达公司拖欠了南海交行的借款利息,南海交行根据上述《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宣布上述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利达公司立即偿还所有的本金及欠息。利达公司和纬星公司均签收了南海交行的上述通知。

南海交行认为,南海交行与利达公司、纬星公司签订的上述合同合法有效,两被告拖欠行为严重损害了南海交行的合法权益,特请求法院判令利达公司立即归还58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暂计至2004年3月20日止为(略).05元,其余利息按规定计至欠款还清之日止)及律师费18万元;判令纬星公司对利达公司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利达公司辩称:借款与欠息属实,律师费法律没有规定应支付。

被告纬星公司辩称:担保属实,对律师费有异议。

经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对如下事实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2003年7月14日、7月25日和8月26日,南海交行与利达公司先后签订编号南交银2003年贷字063、X号和南海交银2003年贷字X号《交通银行借款合同》三份,约定:利达公司分别向南海交行借款200万元、180万元、200万元,合计58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2003年7月22日至2004年7月14日、2003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2003年8月26日至2004年8月26日,利率均为月利率4.8675‰;合同项下贷款按季结息,南海交行在每季的20日向利达公司计收利息,利达公司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为构成违约事件,有违约事件发生时,交通银行可单方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利达公司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同时,南海交行与纬星公司相应签订编号南交银2003年保字153、X号和南海交银2003年保字X号《交通银行借款保证合同》三份,约定:鉴于上述借款合同,为保障南海交行债权的实现,纬星公司愿意为利达公司向南海交行提供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到期日后两年为止;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借款合同签订后,南海交行依约将贷款580万元划付给利达公司。利达公司在借款期间只支付部分利息,至2004年3月20日止已拖欠三笔贷款的利息合共(略).05元。2004年3月25日,南海交行分别向利达公司和纬星公司发出《通知书》和函件,其中,《通知书》称由于利达公司拖欠南海交行的利息,根据《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利达公司立即偿还所有的本金及欠息;函件则要求纬星公司代偿贷款本金及利息。利达公司和纬星公司分别于4月19日和4月15日签收了上述文件。由于利达公司和纬星公司未能按照南海交行的要求清偿借款本息,南海交行遂向本院提起诉讼,并聘请广东连通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诉讼事宜,但其至今未支付律师费。

另,南海交行领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2003年7月至8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月利率4.425‰,一般金融机构最高上浮幅度为10%。

根据以上事实,本院认为:南海交行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享有贷款经营权,其与利达公司签订的三份《交通银行借款合同》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南海交行已依约发放贷款,利达公司在借款期限内未依约支付利息,已构成违约,南海交行根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南海交行请求利达公司支付其因聘请广东连通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18万元,由于南海交行并未举证其与广东连通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且该笔费用南海交行尚未实际向律师所支付,因此,南海交行的该项主张本院不予支持。纬星公司作为保证人,其与南海交行签订的《交通银行保证担保合同》亦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纬星公司应依约对利达公司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佛山市利达玩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南海支行清偿借款本金580万元及利息(计至2004年3月20日止为(略).05元,其中前二笔贷款从2004年3月21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从逾期之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最后一笔贷款从2004年3月21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履行,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告佛山市纬星塑料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南海支行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略)元、财产保全费(略)元,合计(略)元,由原告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南海支行承担2149元,被告佛山市利达玩具有限公司承担(略)元,被告佛山市纬星塑料有限公司对被告佛山市利达玩具有限公司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因上述诉讼费用原告已向本院预交,故被告须承担的诉讼费用应一并迳付原告,本院不再作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子平

代理审判员卢海

代理审判员李蔚婕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黄迅桦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