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情节的规定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一、数额较大,是指骗取出口退税款五万元以上;二、数额巨大,是指骗取出口退税款五十万元以上;三、数额特别巨大,是指骗取出口退税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四、其他严重情节是指:1、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并且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2、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3、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五、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1、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一百五十万元以上并且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2、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实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没有实际取得出口退税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从重处罚。
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问题
- 文件规定适用期问题 2个回答0
- 法律规定帮凶帮助凶手毁灭证据最高只判3年吗?受害家属也得不赔偿吗 1个回答0
- 法律对已转业军人的专业安置费有没有什么规定?譬如在夫妻离婚财产时 0个回答0
- 骗取贷款还是贷款诈骗? 0个回答0
- 请问法律中有手术之前做的硬性检查的相关规定吗?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