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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商业贿赂与回扣之间的联系

发布日期:2024-03-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这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2月24日,国务院在京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抨击商业贿赂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时如此表述。

  而在10天之前,温总理就这一问题已进行了部署。2月15日,温家宝在部署行政监察工作时,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

  “商业贿赂在社会上已经泛化了,似乎所有的企业采购人员,都希望利用自己的职位吃点回扣,从我们之前认识到的官员腐败,权力寻租行为,进化到了整个社会范围内的职位寻租,每个人都希望能在自己的经济领域找到不正当的收入来源,”一直高举反商业贿赂大旗的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对《中国经济周刊》描述,“这是人所共知的秘密”。

  案值达9亿 立案率却不到1%

  在温总理“两批”商业贿赂之前一周,一份由中央纪委负责起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到各部委和各省市。

  一个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执法机构在内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随之成立。其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22个部委。

  在通知下达后的第二周, 即2月27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透露,去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406件,案值达9.15亿元。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张忠宇副处长介绍,近五年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占同期所有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的比例却始终非常小,尚不到1%。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也显示,自2002年以来,人民法院每年审结的商业贿赂案件数量变化不大。

  “对于这种普遍的犯罪现象,咱们从前的案件侦破率实在太低了,”程宝库教授评价道。

  事实上,对于执法机关来说,对商业贿赂的立案审查难度也是相当大的。虽然我国不论是《刑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都有着比较明确的定义和相关处罚条款,但在具体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多难题。

  “根据司法解释,一般来说是不具备规定资质的企业通过行贿而获得本不该拥有的利润时,才能判定是商业贿赂,但如果行贿方有着规定的资质呢?”曾代理龚建平受贿案,现为北京中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王冰律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提出了疑问。

  除此之外,大多数被侦查出的商业贿赂案都是集中在现金、奢侈品等实物贿赂即有赃可捉的案件中,而实际上,商业贿赂早已进化成为一种多角度多元化的犯罪形式,请吃请喝,高档娱乐场所消费,出国旅游以及一些名目繁多的顾问费,咨询费都已经成为了商业贿赂的安全通道。

  商业贿赂是病态“佣金制”?

  除去类似工程承包,医药教育等官商之间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外,在经济社会中占据着更大阵地的是商业行为中商家双方发生的诸如好处费、回扣等商业贿赂的另一张面孔。

  旅游产业大省海南省近日发生的一起旅行社涉嫌商业贿赂的颇具争议的案件就很具代表性。

  2005年11月23日,海口工商局对海南强辉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在从事旅游业务中存在负团费及收取商家回扣没有如实入账的经营行为进行立案。

  经查实,海南强辉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自2005年8月起,与“三亚图库海钰珍珠有限公司、三亚世纪昌源水晶文化有限公司、三亚帝佳水晶工艺厂、三亚聚茗阁、三亚泰象表演馆”等旅游购物点(景点)达成协议,由公司导游带领旅客去这些购物点(景点)购物,购物点(景点)则给强辉公司返还回扣,强辉公司共获回扣约4.4万元。最终海口工商局对强辉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万元,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其实收取回扣,对于我们从事旅游业的人来说,真是见怪不怪。都光明正大好几年了,现在却突然被说成是商业贿赂”,一位从事旅游业的柳先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如果这也算是商业贿赂,那全国就没有几家旅行社没有商业贿赂了。”

  在现实中,经济运行链条中的中介费和佣金制,最容易被一般人误认为是商业贿赂,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回扣。

  “其实,佣金制度在理论运行中并没有任何问题。从一开始国家就明确了佣金的合法性,也有相配套的管理措施。”王冰律师表示。

  专家介绍说,很多商业贿赂行为的内核是佣金制,但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病态的,违反法律的佣金制。

  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年来,居间人和中介逐渐成为了经济环境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起到了整合供需双方资源的平台作用。

  但由于一些经济领域内的暗箱操作,不公开不透明的交易机制,导致了在这些领域内的中介业务成为了犯罪的桥梁。

  “根据工商规定,成为居间和中介机构需要有工商执照,获得中介资质,这样才能收取中介费用,其实这是一件很容易区分中介费用是否涉嫌违法的方法。”北京中经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栾广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不表示”心里就没底:

  地下产业有生存空间

  面对温家宝总理的重视、22部委的强势联手及专项整治,似乎可以预见,今年将成为商业贿赂这一“地下产业”由盛转衰的见证年。但经多年的豢养,商业贿赂这条毒蛇的毒液已深深浸渍了社会经济的各个环节。要找到其死穴并置之于死地,并非易事。

  “其实,当前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形成了供远远低于求的现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界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因为很多行商的人缺乏雄厚的投资和政府的扶持,如果失去一个项目往往会让一个企业垮掉,而得到一个项目就让它能够风光无限长期繁荣,这种生死之间的抉择,最能迫使追逐利润的企业想方设法甚至不惜触雷,知法犯法的来抢夺发展的空间。”

  而王冰认为,商业贿赂的泛滥是由于人们对于市场经济的片面理解所导致的道德沦丧。 “难道这种现象是不可预见的吗?我们从小就在课本上学到,资本主义是多么的肮脏,也知道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些丑恶现象,那为什么等到我们搞市场经济的时候竟也陷进了泥潭?商业贿赂猖狂到如此程度,真是很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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