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当事人申请执行应严格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斯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
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当事人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时怎么办
- 我国涉外仲裁当事人如何申请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期限是多久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当事人请求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
-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期限
-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在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期间,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主张因无效合同产生的返还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如何适用诉讼时效、保证期间等问题的处理意见(2004)
- 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能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如何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