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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面积误差 理解不能有误差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对付面积误差 理解不能有误差 

编辑同志:
    最近我面临签合同,此前也听说过不少因为合同约定不清而导致的有关面积的纠纷,但概念仍不十分清楚,能帮我再介绍一次吗? 读者司丽
    司丽朋友:
    其实,很多购房者在面临签约时,都会对面积比较糊涂,大家对此问题主要要明确以下三点:
    一、暂测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多少时,双方是否按原定房价不再结算?
    在销售合同中通常是这样处理的:“……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2%(或3%,不包括±2%或3%)时,房价款保持不变。”误差值按行业习惯为2%或3%,在合同中是空白,法规对此也并没有明确规定,您可以与发展商协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较少出现实际面积小于暂测面积的情况,也就是说发展商不会在现房时退房款给买家,而实际面积大于暂测面积的情况较多,因此买家经常要多付超出面积的房款。所以,购房者对这个误差也要慎重考虑,相对大一点会较为有利。
    二、若实际面积的差别超过暂测面积一定的百分比后,购房者可否要求拒付房款或退房?
    在一些销售合同中有时会这样约定,“暂测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超过2%(或3%)时,按实际房屋面积的总价结算。”这样的约定可能会出现有的发展商故意将暂测面积做小,而实际面积超过暂测面积多达10%以上,使得买家在最后无法接受这一结果而要求退房。这里提醒买家的是,在销售合同中应如下约定:超过2%(或3%)但不超过某个百分点(如 5%)时,双方按房价结算,当实际误差超过某个百分比时,买家有权终止协议,可以退房。
    三、“超过部分”究竟是指暂测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值,还是指这个差值减去合同约定的某个百分比所得的面积?
    曾经有一个项目交房时实际面积大于暂测面积为4.5%,而在合同约定中是规定超过3 %,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开发商要求这个买家多付4.5%的房款,买家则认为超过部分是指4.5%减去3%的1.5%部分,结果造成了一场纠纷。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超过面积”的含义,以防止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
    其实,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是在所难免的实际情况,主要是买家与发展商要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在合同约定中,将一些可以产生争议的或模棱两可的条款在合同中设定明确的说法,这样会减少今后的履行合同时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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