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 >> 查看资料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是专利权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机构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以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检索报告,应符合两个条件:
    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布以后;
    二、专利权人提出局面申请,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
    专利权人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检索报告,应当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号,每项请求只限于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当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
    经审查,专利权人提出的作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符合要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及时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经检索,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所涉及的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的规定的,应引证对比文件,说明理由,并附具所引证对比文件的复印件,书面通知申请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