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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房屋质检“猫腻”最高罚3万元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南方网讯 11月1日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根据建设部最新颁布的管理办法,检测机构如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建设主管部门将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该办法,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安居方能乐业。时下房屋质量已成为消费领域的热门话题。据一位长期从事建筑监理工作的人士说:现在建筑商整天“贼”着他,就是想在工程质检过程中让他“网开一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实施,可谓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中的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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