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防骗手册 >> 查看资料

[南通]银行建立个人信用通报体系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本月5日起,南通16家金融机构由该市银行同业公会牵头,将正式建立资信不良企业、资信不良记录个人同业通报制度。这意味着,各家银行(信用社)只要轻松点击南通市银行同业公会网站,就能浏览到他行(社)3个月以上逾期贷款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情况,从而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我省企业、个人征信体系有了新的开端。
  一直以来,企业和个人骗贷、逃债现象时有发生,这当中,银行之间的信用记录、尤其是个人客户的信用记录很难实现资源共享,客观上给了一些居心不良者以可乘之机。据了解,从去年开始,企业信用联网已在我省不少城市逐步实现。如去年4月1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正式开通信贷信息电话传真查询系统,当时系统涉及的11842家企业,全部都在南京金融机构有过信贷记录。只要他们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通过查询这一系统便可知道这家企业的贷款、授信、为他人担保,及欠息、逃废债、经济纠纷、直接融资等既往信息。但个人信用记录相比企业更加复杂,数目也更加庞大,加上不少银行不愿意把多年积累下的资料与别家“共享”,因此这一工作一直在缓慢进展之中。  

  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一旦银行间确实做到信息联网,说信用记录就是市民的第二张身份证便不再只是一句空话——只要有欠钱不还的不良记录,不管到哪家银行申办金融业务都会“寸步难行”。
  来源:扬子晚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丁云龙律师
江西赣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