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策应对目前商品房买卖纠纷
发布日期:2009-06-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成因分析:1、开发商作为买卖合同的提供者,其享有优势地位,购房者的合同义务与权利不对等;2、因房地产市场的逆转,部分已签订认购书的购房者反悔,并就合同条款的理解大做文章,并据此要求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定金;3、考虑到单个对抗房地产企业势单力薄,一般购房者均联系其他业主一同诉讼,其中也不排除个别代理人鼓动诉讼的因素;4、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准格式合同约定有仲裁条款,仲裁委处理案件数占该类纠纷的比重较大;5、房价回落超出大部分购房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心理失衡较为突出,但由于涉及面广,房地产商往往态度强硬、不愿协商,双方矛盾难以调和。
应对措施:1、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慎重处理因房地产市场波动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强化当事人的诚信守约意识,防止当事人利用房地产市场波动恶意违约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2、严格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及法律原理,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购房者的赔偿损失、退房理由应严格审查,防止部分购房人利用交易中某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规避法律,危害交易安全;同时,对于房地产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过错也毫不纵容,有过必责,在非常时期维持正常和必要的交易秩序;3、发挥协调优势化解矛盾。法院在审理中除注重调解外,还应与有关社会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发挥诉调对接的优势,尽量将社会矛盾有效、妥善地化解,保障管辖地区在此经济非常时期的稳定和谐。(缪凌 朱建伟)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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