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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早些时候称成都公交车自燃的人检讨的时候了

发布日期:2009-07-03    作者:董春林律师
成都公交车燃烧事故终于有了调查结果,系人为故意纵火。
火灾之初,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成都公交车“自燃”,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人心惶惶,除了死、伤者最倒霉的莫过于公交系统。若是自燃显然公交系统但或公交车的管理、维护保养部门难逃其咎,但如今事故原因已经调查清楚系人为故意纵火,对于责任分担而言,显然公交运营管理部门轻的要多甚或不承担责任。
抛开车辆火灾不说,现在说说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媒体,在没有出火灾调查报告之前,说车辆自燃的记者或者媒体,现在再看看对火灾的认定你们就不觉得脸红?作为媒体报道,是不是应当对自己的言语负责人?!尤其是在报道客观事实方面,对于主观评论,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可厚非。现在媒体的力量有些时候是不可想象的,不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难怪被人们称作“无冕之王”,正是因为这样就更应该对于媒体的监管进一步加强,让其朝着正规、客观的方向发展,免得和这次报道一样,自己煽自己的脸,到时候多尴尬。
看看当初的报道,在看看现在的结果,我想是是早些时候称成都公交车自燃的人检讨的时候了!

文章来自董春林律师个人网站:石家庄律师 迪赛法律资讯 //www.dclls.cn 石家庄法律顾问 董春林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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