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谈新时期下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

发布日期:2009-07-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新时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法院肩负着更加艰巨的审判、执行任务,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适应新形势,才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因此,如何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尤显重要。

  一、要强化开拓创新的工作意识。

  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提高工作水平,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二、要树立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

  要努力用时代的标准、宏观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来认识、研究和处理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善于把具体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认识、思考和把握。积极围绕创新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此,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率先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监督与保护并重的公正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的法制意识,牢固树立注重时效和效果的效能意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要改进因循守旧的工作方式。

  反腐倡廉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通过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二是搞好任务分解。把反腐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总之,我们要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扩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社会效果。

  四、要利用日新月异的科技手段。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我们既要重视制度创新,又要加强技术创新,用现代科技的优势,使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得到落到。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工作,是把制度预防与技术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新途径。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来说,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高度重视和发挥现代科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也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内容。各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可以通过内网传递信息,通报案件查处情况,交流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其次,现代网络技术还可以通过外网将本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与其它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安、检察院等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在一起,进行更为广泛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更好地发挥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在信息化时代,信息网络给我们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使我们可以摆脱时间、空间的局限,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发布廉政规定,在网上开辟廉政教育专栏、廉政论坛,建立廉政法规数据库,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远程宣传教育。

  五、要建立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法院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辛爱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张亮律师
辽宁大连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