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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益诉讼进行到底!

发布日期:2009-08-17    作者:张宏超律师
                     中荷国际法人权研讨会再思考
                                
张宏超律师
 
在经济快速发展、利益日益分化的今天,各种出于强势的机构、公司、组织漠视部分个体权利和利益的现象愈来愈多。为充分表达自己的心声、维护自身的利益,在依法治国的今天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利、解决问题的人不断涌现,他们试图通过诉讼这样的法律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愈来愈多的人渴望法治、维护社会正义。尽管这样的公益诉讼经常被过分政治化,甚至得到来自诸多方面的阻挠、干涉,相当一部分这样的诉讼均以实拍而告终。
中国加入WTO,需要遵守世界贸易国际规则,在这个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政府在政治上无疑也要“入世”,尽管中国从1997年相继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中国已经批准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以外的18个国际人权公约,尽管中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还存在诸多的法律、政治、体制等方面的障碍。国际人权公约是由世界各国共同参与制定、达成共识的结果,是政府政治制度的一种普遍实践,因此从这个层面上可以说国际人权公约是世界上的政治标准。据此,笔者认为,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政治上与“入世”是必然的局势。
作为参与上述的律师,应当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但是律师的职责,也是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有力手段。因此,律师应该做好公益诉讼,特别是有影响性的公益诉讼。
  在此,也呼吁其他的律师同行:将公益诉讼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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