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嫖赌债,妻子无据证明,离婚后连带清偿
发布日期:2010-06-18 作者:110网律师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子告人不能证明此债的形成为不合法之债,因此,借贷关系成立,合法有效,应支持。判决张某和吴某共同偿还陈某欠款1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以个人的名义所欠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之债,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 的情形除外。因此,本案吴某要免除责任,必证明是赌嫖嫖债。实践中,要证明欠款为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确实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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