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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纠纷不赔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0-07-16    作者:李书华律师
如果民事经济纠纷不赔偿原告是否可以转成刑事案件?如果能转成该如何判决?另:假如第一次拘留拒捕,第二次拘留后是否可以把拒捕的被告延长扣押或延长拘留期.这个期限最多是多久?   

最佳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第一百零四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二百二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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