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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常识

发布日期:2010-08-09    作者:110网律师
                     
 
来源:慧海天合            作者:交通律师
 
关键词:交通事故  私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市汽车总量的不断上涨,交通事故的频繁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事故,允许当事人私了。但是,根据有关调查表示,近八成的驾驶者对私了的知识不甚了解。鉴于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交通事故私了的定义
   
什么事故可以私了?有两个条件。第一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第二当事人双方对事实认定清楚和责任承担没有争议。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就可以私了。
 
二、私了注意事项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北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1.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2.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3.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保留证据,协议清楚明确,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无法认定。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有三种情形是不能适用私了的,即: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出现这三种情形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另外,交通事故私了有可能对进行工伤保险赔付造成影响。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现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给予相应待遇。
 
总之,在适用私了程序解决交通事故时,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以免纠纷。
 
                                              律法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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