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
发布日期:2010-10-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因此,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对合同成立没有影响。律师认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领取房屋租赁证、是否办理登记无关。这种观点的理由是:
1.法律并未规定租赁合同登记后才生效。
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地方政府无权行政干预。
3.不办理租赁登记、不领取房屋租赁证,可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不必一律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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