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纠纷
发布日期:2010-11-09 作者:110网律师
作者:毛俊颖 时间:2010-09-11
原告:齐某某
被告:苏州某木业有限公司
案由:货款纠纷
案情介绍:
原被告素有油漆生意业务往来,但被告拒不支付原告货款。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出具书面确认单。后,原告委托本所律师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分析:
律师收案后,认真分析了相关证据,认为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产品质量纠纷,被告拖欠原告货款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本律师在立案当天陪同法官去银行保全被告账户。第二天,被告即提出调解请求,并调解成功。
判决结果:
被告全额返还原告货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律师建议:
对于一直拖欠货款的个人或公司,应及时诉讼,清空债务,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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