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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签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发布日期:2010-11-26    作者:110网律师
作为用人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和需要,与被雇佣人员区别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法律上有重要意义,与用人单位也有重大利害关系.反之,作为被雇佣人员,更要深签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因为,一旦选择错误,就意味着你的合法权益将很有可能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一、法律保护不同: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规保护,劳务合同只受合同法保护。

   首先,劳动合同涉及法律强制的社会保险\工伤\加班\经济补偿金等.劳务合同只受民事法律规范如合同法保护.

   其次,法律后果不同: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二、内容不同:

    1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平等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三、法律关系、地位不同:

 

   ( 1)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签订的客观要求不同:

 

1.凡档案在人才中心或街道的,用人单位都应该与之签劳动合同;反之,由双方协商选择签订。

2.职工有单位,属于借调或派遣至某单位工作的,应该签一次性劳务(派遣)合同。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危险,属于劳动关系的(与原借调或派遣单位),由原借调或派遣用人单位承担。

3.单纯签订劳务关系的,则由个人承担。

4.劳务输出、停薪留职要签劳务合同。

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签订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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