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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生一女孩,算结婚吗

发布日期:2010-12-06    作者:王学海律师
  魏友问:我和女朋友,没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了3年,生下一个女孩后,她和别的男人跑了。我现在我又结识了新的女友,我前女友的家人说,我如果同新女友结婚就算重婚,要分手必须要有他女儿的亲笔签字才可以。我要和新女友结婚,怎么才能把包括财产什么的事情处理好?如果对方告我,该怎么处理? 王学海律师答复:
1、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出开同居的行为。即有两种人构成重婚:一种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另一种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2、你与前女友的关系不是配偶关系而是同居关系。你与新女朋友登记结婚不是重婚。
3、如果你与前女友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处理。
4、前女友对你的女儿有抚养义务。
5、如果对方告你,你则可以按照前述两条来主张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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