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11-0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2、监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核小组根据疾病伤残鉴定小组的鉴定结论,以及罪犯改造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研究,并邀请驻监人民检察院(室)人员列席。对同意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分管监管改造的监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3、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小组对监所呈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或延长暂予监外执行材料,经审核决定后,如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或批准延长暂予监外执行,应制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或《罪犯延长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次批准半年或一年。同时将决定书抄送省人民检察院和驻监检察院(室)。
相关法律问题
- 怎样才符合取保候审或监外执行的条件? 2个回答0
- 怎样才可以取保侯审或监外执行? 5个回答0
- 怎样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1个回答5
- 有奖销售的审批程序 0个回答20
- 怎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