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1-0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事由有:
1、天灾、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
2、权利人处于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而又无法定代理人;
3、其他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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