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 >> 查看资料

什么是级别管辖?

发布日期:2011-0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也就是确定上下级法院的管辖权。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4级,即基层人民法院(设在各县区)、中级人民法院(设在各市地)、高级人民法院(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高人民法院(设在中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这4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一定范围内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15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